栖霞抗日烈士陵园位于栖霞市观里镇西北6公里的大刘家村北雀儿崖阳坡。
陵园1945年10月10日起动工兴建,1946年元旦竣工。整个陵园坐北朝南,占地面积9600平方米,包括纪念塔、烈士陵墓、记功坊、纪念亭、烈士门等共计56个建筑单位,是栖霞人民为安葬、纪念栖霞抗日烈士而建。
建纪念塔资金来源于群众性的自愿捐献。据雨村区、方山区、兵山区、岗南区、马疃区统计,群众共献工15554个,木、瓦工388个,县区各机关群众捐款共计84571元。建塔共耗资88882元,缺口部分由政府支付。陵园整体布局呈“甲”字形,烈士纪念塔位于中轴线的北端最高处,塔身系大理石建筑,呈六面十三层锥体,由塔座、塔身、塔顶三部分组成,通高11.7米,塔座对边距离5.2米,塔身底部对边距离2.9米。向阳面第二层至第十层阳刻“栖霞抗日烈士纪念塔”九个大字。
第一层石高1.2米,六面分别刻有建塔序文和领导题词。
第二层和第三层阳面外的其他五面,阴刻栖霞县13个区的435名抗日烈士芳名录。其中在地方政府工作牺牲的烈士245名;抗日军人烈士137名;抗日人民烈士53名。
塔顶为水泥质山东战斗英雄任常伦塑像,高1.8米,肩扛步枪。塔座周围立有铁栏杆保护塔身。
塔西北70米处为烈士墓地,东西宽12米,南北长30米,这里安葬着从宋格庄及雀儿崖周围村庄迁来的47位抗日烈士的遗骨。塔西南3.5米处,为石质记功坊,高2.1米、宽1.7米,东西石柱上阴刻“发扬民族精神”、“完成革命任务”。两石柱之间嵌有两块大理石,镌刻着栖霞党政军民为兴建抗日烈士纪念塔所捐献的款、工数额。
栖霞抗日烈士陵园坐落于美丽的雀儿崖上,漩河水在崖底静静地流淌。这里地势突兀,山水相依,风景秀美,陵园建筑群掩映于苍松翠柏之中,碑亭耸立其间,肃穆庄重。每年清明时节,观里、杨础、官道、寺口、西城等地的社会各界、中小学生经常前来祭扫先烈,寄托哀思。 1978年10月30日,栖霞抗日烈士陵园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