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 “龙南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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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先导:胶东革命历史人物选编》2021-12-16

 曹漫之(1913 ~ 1991),原名曹元鹏,山东荣成人。曾任胶东行政公署主任。

 1931年,高小毕业后,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中国革命互济会。193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任中共荣成县城里支部书记。

 1933年,到寻山所县立第六小学,以教书为掩护,开展党的工作,介绍张从周等四人参加中国共产党,并成立了“六小”党支部。第二年春,由谷牧推荐,担任中共胶东特委巡视员。同年冬,又调回荣成,恢复了城里党支部。

 1935年“一一·四”暴动失败后,被迫离开荣成,先后到威海、北平、青岛等地进行革命活动。1936年6月,从青岛回到荣成,与李耀文一起组织了“青年剧团”,共有40多人,排演一些抗日救国的活报剧节目。

 1937年,卢沟桥事变一个月后,中共荣成临时县委成立,曹漫之任书记。不久创办了《每日快报》,和李耀文把每天从电台收听的有关抗日新闻,刻板油印一千多份,分发到各学校和部分村庄。还参与发动了1938年1月15日的威海起义和1月18日的埠柳乡校起义,将参加起义队伍编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

 1938年2月,在雷神庙战斗中,中共胶东特委书记理琪牺牲。3月,曹漫之代理胶东特委书记。同年6月,省委派来自延安的王文任中共胶东特委书记,他改任特委委员兼宣传部长和政府工作部长。之后,他创办了中共胶东特委机关报——《大众报》,并于8月13日正式出版发行。

 1938年8月15日,胶东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黄县成立,他担任专员兼黄县县长,同时任胶东北海区保安司令员兼政委。这期间,北海区行政公署在黄县县城创办了一所胶东公学,学校分设社会科、师范科、普通科,曹漫之兼任校长并亲自讲课,为抗日战争和根据地建设培养输送了大批干部。

 1939年3月,日军进攻蓬(莱)、黄(县)、掖(县)抗日根据地。胶东区党政军领导机关一分为二,一部分实施战略转移,一部分由曹漫之等率领东进,到蓬(莱)、黄(县)、栖(霞)山区,建立蓬黄战区指挥部,曹漫之任党政军委员会书记、指挥部政委。同时,还兼任新成立的中共北海特委书记,统一领导蓬莱、黄县、招远、掖县、栖霞、福山等县党的工作。日军占领招远玲珑金矿后,领导人民开展反掠夺斗争,采取多种形式坚持黄金生产。1940年9月,带领800多人,长途跋涉,历尽艰险,将6000两黄金安全送到山东分局驻地沂源。在8年抗战期间,胶东约有13万两黄金送到山东分局和中共中央。

 1941年1月,任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主任,后又任胶东区行政公署代理主任兼秘书长。1945年,担任胶东区行政公署主任。 1947年,又兼任胶东区支前司令部司令员。一年后,调往中共中央华东局,在邓小平、刘伯承、陈毅领导的淮海前线总前委政策研究室工作,曾主持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入城三大公约、七项守则》和《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入城守则公告》等文件。解放上海时,解放军进入上海市区“不入民宅”“露宿街头”,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至今传为佳话。

 1949年5月,上海解放,被任命为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政务接管委员会副主任。之后,又任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第一副秘书长兼民政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区政指导处处长。

 1952年,在“三反”运动中,因所谓“浪费国家财物”问题受到错误处理,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调离上海市委。此后在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法学27年,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和政法干部。

 1979年4月,中共上海市委决定:撤销1952年对曹漫之同志的处分决定,恢复曹漫之同志的政治名誉和党籍。此后,先后担任过上海市政协常务委员兼法制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杂志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学学会顾问等职。

 1991年7月,在上海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