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山革命遗址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文登营镇林场西100米处。
1937年12月24日,天福山起义正式举行。中共胶东特委书记理琪宣布“第三军”正式成立,拉开了胶东人民抗战的序幕,组建了“第三军”第一大队,随后成立了胶东军政委员会。胶东各县市积极响应,相继举行了抗日武装起义。之后“第三军”西去蓬(莱)、黄(县)、掖(县)开辟抗日根据地。
1971年,文登县人民政府在天福山起义会址处筹建天福山革命遗址,占地面积约8733.8平方米。天福山革命遗址包括:天福山起义会址、天福山起义特委临时会址、天福山起义纪念塔、天福山起义纪念馆、天福山起义竖旗遗址。
天福山起义特委临时会址,小院落长约15.6米,宽约14米,总面积约224平方米。1937年12月24日拂晓,中共胶东特委在此举行特委扩大会议。
1972年,文登县人民政府在天福山革命遗址西南百余米处,建立天福山起义纪念馆,共有房屋14间,建筑面积450余平方米,陈列有关天福山起义的文物与史料140余件。
天福山起义纪念塔于1973年落成,塔座边长5.05米,通高12.24米,寓意天福山起义时间(1937年12月24日)。塔身正面郭沫若题:“天福山起义纪念塔。”塔裙正面刻毛泽东手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1977年文登县人民政府在天福山遗址院内竖立“天福山起义会址”保护标志石碑,占地面积约5平方米。
天福山起义竖旗遗址位于天福山东部的小山顶。1937年12月24日清晨,“第三军”军旗在这里竖起。1980年12月,天福山革命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10月,天福山革命遗址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详见本丛书《风云》之“天福山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