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侵占胶东后,对根据地实行频繁的军事“扫荡”和严密的经济封锁,根据地群众生活困难,军需民用物资奇缺。为打破封锁,巩固抗日根据地,抗日民主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危机。对肩挑商贩采取减免税收、发放低息贷款等办法,大力扶持工商业;在根据地内实行自由贸易、自由经商,调剂供需,平衡物价,稳定金融;对敌占区则实行贸易统制,严禁根据地物资资敌,有计划地向敌占区输出剩余产品并换回必需品;对抗日根据地内准许和严禁输入、输出的物资种类作出具体规定,出入口货物时必须领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出入口凭证;充分利用胶东海岸线长,商埠口岸多,商品运输方便等优势,与烟台、青岛、大连、天津等敌占区及苏北、冀中等解放区建立广泛联系。并与华北、东北、苏中等敌后根据地,结成摧不垮打不烂的地下航线。特别在胶东南部沿海港口,与华中地区根据地贸易交往十分频繁。甚至在对方互相设立贸易办事处,建立起相当规模的公营船队。胶东区在海阳县郭城成立贸易分局,专门负责同根据地以外地区进行贸易。1943年12月胶东区设立工商管理局,全面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侧重点是办理商人、商号登记、商标注册、商品检验等,并指导商会繁荣市场,统一度量衡,以保护工商业正常发展。解放战争时期,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发展工商业,加强市场管理,解放区商业贸易日趋活跃和繁荣。
★胶东区对企业实行登记注册制度。1942年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颁布《商会组织章程》和《商会登记办法》,规定:工商企业及所有商人必须填写商人登记表,经县政府审核无疑后,发给营业许可证。日军投降后,对境内工商业者普查登记,换发营业证明。1947年3月胶东区行政公署颁布《领发营业牌照暨征收营业牌照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胶东区内一切营业(包括工业、商业、运输航运业、采矿业等),不论公营、私营、公私合营均须照章具领营业牌照,缴纳牌照税,取得营业合法地位。
大龙公司收货条据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抗战时期,为打破日军的经济封锁,胶东区充分利用沿海四通八达的小港口,组织动员船工、渔民与外地进行广泛贸易往来。并在沿海各地建立灰色商店,专门接收和采购根据地急需的各种军需民用物资。胶东短缺的棉花,印刷北海币用的道林纸、高级油墨,大众报社用的大板纸,电台用的电池、手摇马达及兵工厂用的钢材等源源不断海运至胶东。胶东生产的地雷和手榴弹、花生油、食盐等,大量运到其他根据地。大龙公司即为当时的灰色商店,其总部设在龙口,下设蓬莱县栾家口东记、招远县毕郭东兴、黄县石良东茂3个商店,共有职工100余人。从外地进口和采购的物资重点是西药、医疗器械和枪支弹药等。
1944年,外汇登记证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
1946年,振泰公司贸易往来的收送条据、发货票、卖出传票、财务明细单等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振泰进出口贸易公司系胶东解放区外贸企业。1945年成立,辖4个商店,200余人。主要从事国内贸易。 1947年国民党进攻烟台前,疏散到烟台市郊区农村,改名为烟台市工商局贸易科。1948年10月恢复振泰公司,12月改称烟台振泰进出口贸易公司,专门从事对外贸易。1950年1月改为烟台国外贸易公司,4月撤销。
1945年,胶东区工商局颁发的商人登记证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此商人登记证为胶东区工商管理局统一印制,正面盖有关防大印,文曰:“胶东区工商管理局**县局之印”。翻开内页,一面是商人基本情况,另面是五条“商人须知”。该商人登记证加盖“延期四个月有效”蓝色图章。
1947年,栖东县政府为油坊颁发的营业牌照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