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海阳县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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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史上的今天》2022-03-09

胶东抗日游击队第三支队成立

玉皇顶抗日武装起义后,中共掖县县委 提议以“民动”为基础成立胶东抗日游击队第三支队。1938 年 3 月 9 日,第 三支队宣告成立。部队暂按旧制编制,设八大处,郑耀南任支队长。11 日, 中共掖县县委重新组建,王鼎臣任书记。第三支队成立后,各起义部队回原 驻防地发动群众参加抗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第三支队发展成拥有 17 个大 队、3700 多人枪的队伍,成为胶东地区人枪最多的抗日武装。

第五支队在崤山、消水庄对国民党顽固派军队进行反击 

1940 年 3 月 9 日,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在招(远)莱(阳)边区的崤山一带给前来“扫荡” 的日伪军以有力反击,同时击溃国民党顽固派赵保原部 2000 余人,粉碎了顽 固派配合日伪军夹击第五支队的企图。19日至20日,第五支队及南海独立 营等部,又对盘踞在掖县消水庄一带的国民党顽固派高玉璞第八团及其掖县 政府发起了进攻,共毙、伤、俘顽军 700 余人,使掖县八、九区的大部分地 区重获解放。4月初,第五支队对再次进犯掖县的赵保原及张金铭部发起猛攻, 消灭其保安团、自卫团各一部。

烟台地革委发出关于大联合的决定 

1967 年 3 月 9 日,烟台地革委根据 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发出《关于在新的形势下实行按单位按部门大联合的决定》。 《决定》要求在新的形势下,要认识到大联合的重要意义,自觉行动起来, 按单位按部门实行大联合;撤销各县、市、公社性的革命群众组织,原脱产 人员除担任县、市、公社“三结合”权力机构的工作人员外,全部回所在单位;原群众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返回原单位,各单位的群众组织应热情欢 迎他们,不得歧视;凡经过教育仍在外面游荡的人员,各级三结合的权力机 构有权按违背劳动纪律论处或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