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一市”认真贯彻《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1953 年 3 月 26 日,文登、莱阳专区及烟台市发出指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 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为贯彻好这一决议,各级领导普遍总结了前阶段的试 办经验,对在试办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进行纠正,防止“左”和右的倾向, 根据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可能,稳步前进。至年底,“两地一市”实行互 助合作的农户已达82.16万户,有初级农业社176个、长年互助组10.14万个、 季节性互助组 74 721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