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7月 胶东区党委传达贯彻“五四”指示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5月中旬至6月初,中共华东局召开高干会议,认真讨论了中央指示精神和如何正确贯彻执行问题。为了贯彻“五四”指示和华东局高干会议精神,7月,胶东区党委在莱阳城东吴格庄召开县委书记、县长和各救会长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五四”指示和华东局会议精神,对如何贯彻执行“五四”指示作了部署。会上,区党委书记林浩作了《关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报告;区党委副书记金明发表了《如何贯彻“五四”指示》的讲话;各救总会会长张修己作了《如何深入地大胆放手发动群众》的报告。8月,各地、县委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各级党委深入发动群众,组织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开展诉苦、算账、对比活动,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封建剥削制度的罪恶和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了阶级觉悟。9月,全区土改运动形成高潮,各村在党支部和农会的领导下,普遍召开了斗争封建地主大会,并按政策没收了地主的土地、房屋、牲畜,对富农的剥削部分也进行没收,将斗争果实分给了无地少地的农民。仅滨北地区,一个多月中就有65个村庄的人民达到“有饭吃、有田耕、有房住”的目的。诸城县相州区的土地改革大部完成。牙前县土地改革普遍完成,全县将27328亩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1952年7月中旬 烟台市开展思想改造运动
1952年7月中旬,根据毛主席“思想改造,首先是各种知识分子的改造”的指示,中共烟台市委集中8个中等学校教师207人,开展了思想改造运动。运动始终贯彻“争取、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通过学习文件、思想检查、思想总结等阶段,至9月6日结束。运动中,广大教师普遍开始接近群众,虚心听取意见,表现出认真负责的态度。其中,有113名交待了自己的问题,同反动的资产阶级思想划清了界限,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次思想改造运动,为顺利开展人民教育事业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