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8月 山东高等法院北海分院在黄县城成立
为了统一北海区司法领导工作,1938年8月,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黄县城创建山东省高等法院北海分院(简称北海高分院),由国民党南京政府最高法院推事长王可举任院长。同时,蓬、黄、掖三县成立地方分院。各分院负责人办理第一审案件,北海高分院办理第二审案件。到12月份,北海高分院共处理田产纠纷、离婚、家务纠纷、债务、杀人、汉奸、抢劫、纵火等案件144起。
1958年8月 莱阳专区开展全民大炼钢铁运动
1958年8月,中共莱阳地委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和山东省委工业会议提出的“以钢为纲,带动全面工业大发展”的精神之后,确立了钢铁工业的“元帅”地位,全党进行动员,各级党委书记挂帅,迅速掀起了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全区组织了2.6万余人,上山找矿挖煤,建炉炼铁。同时,全区大战20天,建起各种土高炉9400余座(计划1. 6万座),为完成20万吨生铁(争取26万吨)和3万吨钢的任务而奋斗。9月20日至29日,中共莱阳地委在山东省委统一指挥下,全党全民一齐动员,组织了一次规模巨大的、有百万人参加的钢铁大会战(又称炼铁“淮海战役”),经日夜奋战,以日产生铁1.8万吨的成绩,向国庆节献礼。在这次大会战中,烟台、文登、莱阳、海阳、莱西、乳山、牟平等7个县市,分别实现日产生铁千吨“卫星”县。烟台市组织了15万人上阵,获得日产3800吨生铁的成绩。莱阳地区的炼焦生产,是随着大办钢铁的需要而开始的,截至9月底,全区共建各种炼焦窑5141座,其中投入生产的4261座,生产焦炭1.7万余吨,保证了钢铁大会战的需要。10月15日至21日,中共莱阳地委根据山东省委的指示,大搞钢铁运动“卫星周”(又称“渡江战役”),使大办钢铁运动又呈高潮。经过90万钢铁大军的日夜苦战,共计产生铁2.19万吨,平均日产3129吨;产钢1.48万吨,平均日产2112吨,最高日产4787吨。在“卫星周”中,发挥了小(小转炉、小平炉)、土(土法炼钢)、群(群众运动)的作用,建立小土炉9.55万座,筹集木柴2万余吨,风箱5万余个,收集废钢铁1万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