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 栖霞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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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史上的今天》2022-11-29

1948年10月 掖县、掖南县子弟兵团屡建战功

  1948年10月,掖县、掖南县和平西县民兵组成华东子弟兵团二支队第六团,在支援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中屡建战功。该团三营八连(掖南马山区民兵)获得胶东支前委员会“战胜匪特”奖旗。三营九连(掖南县郭家店区民兵)在1949年9月评功会上,被评为“模范连”。全团干部、子弟兵荣立一、二、三等功者达1300多人。

  1951年10月26日 栖霞县总结爱国捐献飞机大炮情况

  1951年6月,山东省抗美援朝分会作出捐献“山东空军师”的决定后,莱阳、文登专区及烟台市各地群众响应号召,掀起捐献热潮。10月26日,栖霞县对爱国捐献飞机大炮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捐献数量如下:大豆6.1万斤,谷子38.5万斤,苞米98.6万斤,水果38.5万斤,花生103.82万斤,洋蒜0.05万斤,人民币1863.5万元。至12月,全县共捐献粮食折合人民币215539.6万元,其中一区25600万元,二区12900万元,三区13780万元,四区18750万元,五区23541万元,六区16480万元,七区25535万元,八区7175万元,九区19305万元,十区26350万元,十一区9050万元,十二区3273.6万元,十三区12380万元,城镇520万元。抗美援朝捐献运动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热情。

  2005年10月26日 烟台市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1993年8月,烟台市委、市政府作出“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的决定,拉开了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序幕。多年来,全市各级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9年和2002年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2005年10月26日,烟台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09年初,烟台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1年12月20日,烟台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5年2月28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烟台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省唯一及全国仅有的两个“四连冠”地级城市之一。烟台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张江汀参加了表彰大会。这是烟台市获得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和谐发展的显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