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26日 胶东人民全力支援淮海战役
1948年11月6日至翌年1月10日,华东解放军和中原解放军协同进行了淮海战役。淮海战役期间,胶东人民全力支援前线。11月26日,胶东区党委书记向明在区党委、行署、军区干部大会上作了战争动员,号召全力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夺取淮海战役的伟大胜利。之后,胶东区组织了大批民工、民兵赶赴前线。到12月15日,即出动民工37693人、担架5000抬、挑子5000副、马车800辆、子弟兵团2400人。同时,胶东区妇女积极赶做军鞋、军袜等军需品。仅掖县的妇女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就缝制军袜22万双。招远县担架六分队在淮海战役中,负责向前线运送物资。一次,在运送军鞋时,突然遭到敌机轰炸,7名民工中弹牺牲,7抬担架被炸得七零八落。他们为把前线战士需要的布鞋送上去,把受伤的战士从前线上运下来,用自己的伙食费购买了木料,解下身上的背包带,连夜扎了7副担架。他们到达前线后,抢运伤员50多次,把996名伤员安全运到后方。在淮海战役中全队142名队员个个立功,该小分队被授予“轰不垮、打不烂的钢铁担架小分队”称号。
1980年11月 26日 栖霞县加强和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75、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1980年11月26日,栖霞县委、县革委制定了《关于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初步意见》。《意见》要求,(一)实行大队核算的单位(包括筒子队),都要以大队为单位对农、林、牧、副、渔各业统筹安排,以“能”分业,以“业”定产,以“产”定工,以“工”投劳,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责任制;(二)实行生产队核算的单位,以生产队为单位对农、林、牧、副、渔各业统筹安排,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责任制;(三)在不改变生产队体制,承认生产队自主权的前提下,大队对生产队规定几项指标进行考核,超奖减罚;(四)加强经营管理,搞好经济核算,提高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