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2年6月上旬,根据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的指示,采取区域团体选举和聘请相结合的办法产生了胶东区临时参议会。6月15日,胶东区第一届第一次参议员大会在海阳县后夼村召开。按照“三三制”原则选举产生了15名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行政委员会委员,王文为主任委员,林一山、曹漫之为副主任委员。7月7日,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在栖霞县正式成立,王文任主任,林一山、曹漫之任副主任。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成立后,在全区按照“三三制”原则,加紧建立和充实参议会,建立和改选政府机构。1944年4月1日,遵照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训令,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改称胶东区行政公署。
1944年 4月 1日,胶东行署关于将“胶东主署”改称“胶东行署”的训令
1944年4月25日,胶东行署公布“曹漫之为胶东区行政公署代理主任”的通令 此组现存烟台市档案馆。1944年4月1日,山东战时委员会决定,将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更名为胶东区行政公署。因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主任王文已于1943年11月16日因病去世,任命曹漫之为代理主任,胶东区行政公署分别发文告知。
1945年9月,胶东行署印发的《关于行政区划与政权机构的决定》现存烟台市档案馆。文件主要内容:取消中海专署(1945年5月成立,辖牙前、海阳、五龙、莱东、即东五县),莱东、莱西合并为莱阳县,奉省令将昌邑划归胶东区;行政公署内设秘书、民政、财政、实业、教育、司法、卫生、银行、公安等9个处,处下分科,分工管理各种行政事宜;专署仍为传达督察机关,县政府仍为一级正式政权。
1948年11月,胶东行署《关于支前工作部署》的命令。 现存莱州市博物馆。签署人为代理主任汪道涵。
解放战争时期,胶东行署“关于发动群众,抵制内战”的训令(首页)
解放战争时期,胶东行署编印的山东军区、山东省政府公布的《各种条例纲要办法汇编》(第一辑) 此组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姜斌捐赠。
胶东行署下达《货物税暂行条例》的指示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
1945年12月10日,胶东区行政公署主任曹漫之亲笔信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该信是1945年12月10日,曹漫之写给胶东建塔(胶东抗日烈士纪念塔)委员会主任林治华的,内容是为胶莱医院的重伤员求借火炉子。此信反映出当时的艰苦程度,也反映出领导作风和干群关系。(详见本丛书《先导》之“曹漫之”)
解放战争时期,胶东区行政公署主任刘坦用过的笔记本和座钟 现存烟台市博物馆。刘坦笔记本为黑色钢笔书写,包括会议纪录等。座钟底部刻有“福山1946刘坦”字样。(详见本丛书《先导》之“刘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