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区临时参议会是胶东根据地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监督领导抗日民主政府的民意机构。1940年3月起,胶东各县、各海区先后民主选举产生县级和地级参议会。 1941年2月6日,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成立后,为健全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巩固抗日根据地,成立胶东区临时参议会筹委会,由党、政、军、民代表13人组成。1942年6月15日,胶东区临时参议会在海阳县后夼村召开成立大会,通过区党委提出的《胶东区战时施政纲领》;选举国民党山东省保安第七旅旅长姜黎川为参议长;选举产生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组成人员。1943年7月,胶东临时参议会第一届第二次参议员大会在海阳湖西村召开,选举林一山为参议长。1945年10月胶东区参议会在莱阳正式成立,选举王一亭任参议长,选举曹漫之为胶东区行政公署主任。 1946年3月29至4月4日,胶东区参议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在莱阳召开,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及公安局作的肃反问题报告,讨论制宪问题,并将大会情况通电全国。1949年10月机构撤销。
1942年,胶东区临时参议会“为推行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 以发动人民抗战巩固胶东抗日根据地”的决定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
1942年 6月,胶东区临时参议会通过的《胶东区战时施政纲领》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是抗日战争时期胶东根据地施政纲领。由中共胶东区委提出,1942年 6月 30日,胶东区参议会通过,共14条 47款。其主要内容为:领导胶东人民坚持抗战,实行“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即在抗日根据地政权人员分配上:中共党员(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左派进步分子(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代表中产阶级和开明士绅)各占三分之一;扩大抗日武装力量,保卫胶东抗日根据地,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开源节流,厉行节约;精兵简政,准备战略反攻;改善劳工生活,调节劳资双方利益,改善农民生活;加强文化教育建设,普及义务教育,扫除文盲;提高妇女地位,改善妇女生活;厉行正确的锄奸政策;建立卫生行政机构,减少疾病死亡;开展敌占区的工作,团结海外华侨,扩大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是研究抗日战争时期胶东根据地政权、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