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年代,胶东根据地、解放区由于战争破坏、敌人封锁,生活极端困苦。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政府还需拿出资金支援农业,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创办军需民用工业和公营商业等。为减轻根据地群众负担,胶东区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精兵简政,减少财政支出。1940年,胶东根据地实行“统收统支”财政体制和预决算制度,财政权集中在省,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各专署、各县经费开支,每月编制预算,经当地审查机关批准后,由省指定在某种款项内拨付。1947年,胶东行署决定,各专署所需经费由地委决定,各县所需费用由县委决定,直接在同级财政开支。1948年恢复“统收统支”体制。
1942年2月,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印发的《各级政府用费开支标准》
现存烟台市博物馆,纸捻装订,毛边。
1945年,东海区教育训练班学员使用的供给证现存烟台市博物馆。抗战时期,财政困难,胶东根据地无法实行薪资制,在职人员一律实行仅能保障最低生活的实物供给制。供给办法一般不分级别,一人一份,直接发给个人。个别单位、特殊情况下,实行发证领物办法,出现部门设计印刷的“供给证”小册子。此证1945年胶东区行政公署印制,由东海区教育训练班发放,供学员林蔚使用,正面有“教字第29号”的字样和东海区教育培训班的印章。供给证如实反映了战争年代胶东党、政、军、群公职人员的生活状况。
1945年,胶东区发行的粗粮票现存烟台市博物馆。抗战期间,胶东根据地粮草缺乏,只能定量供应,购买时不仅要花钱,还要出示粮草凭证。同时,为保证流动性很大的部队和党政军群工作人员粮食供应和用餐方便,印发粮票。这些人员可凭粮票在沿途群众家就餐,事后,供餐群众持票向当地政府兑换粮食。胶东发行的粮票分粗粮、细粮两种,底边所印时间,最早为1945年,最晚为1947年,背面印有“使用规则”四条。草票分“烧草票”“柴草票”“马草票”“铺草票”四种。
胶东区行政公署地方工作人员退职证明书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证明书为“退字第739号”,内容包括退职人员基本情况、任职时间、任职简历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