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胶东区实行整编
联系单位:烟台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环山路2号润利大厦
邮编:264003
咨询电话:0535-6732056
技术支持:水母网
邮 箱:shm@shm.com.cn
来源:《印记:胶东革命历史文物选编》2021-12-29

★战争年代,胶东人民积极发展农业生产,积极缴纳田赋和救国公粮。1938年至1943年,胶东征收的田赋和公粮占财政收入的近40%。抗战胜利后,“救国公粮”改称“爱国公粮”。

 1941年,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着手整理田赋,纠正地多赋少,地少赋多,有地无赋,有赋无地的弊病。首先进行土地登记,按照亩产,确定土地等级,各村成立土地评议委员会,负责评议和丈量土地,等级确定后,张榜公布。其次统计家庭人口,按人口数量确定出人均粮食产量,根据累进率计算表,确定每个家庭应缴纳田赋和救国公粮数,由村里统一征收,统一登记造册,发给农民征收票据。对征收的公粮,统一存放各地粮库,用时需凭粮草票支领。同时对贫苦烈军属、鳏寡孤独及受灾户实行减免。

 ★粮草是重要战略物资。为加强粮草管理,抗战初期,胶东就建立起非常完备的粮草管理制度。规定征粮、收粮、支拨粮草必须开具证明。

 ★胶东人民武装部队创建初期,给养由各部队根据驻地情况,或征集、或接受群众捐献,自行解决,多则多发,少则少发,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制度。1938年9月,部队整编成立五支队后,凡征集到的所有粮草均由五支队军需处统一调拨。1939年,第三军区所属的供给部始设粮秣科,专门负责部队粮草征集和调拨供给。随着根据地扩大和民主政府的建立,部队所需粮草交由地方政府征集、存放,粮库分散于农村各地,部队所到之处,可随时调拨供应。

 1943年,胶东行署下达的《胶东区征收救国公粮实行办法与实施说明》

 1948年,胶东行政公署下发的《秋征手册》

 此组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姜斌捐赠。

 东海区文登县一区某村户籍登记表

 此组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

 掖南县幸台区西薛村人口土地登记册

 乳山县农村粮库单据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

 牟海行署粮食科第三粮站存粮通知

 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

 1946年,运粮单据和粮秣收据

 现存海阳市博物馆。此为粮库给运粮人员开具的单据。

 王家仓粮库存粮草册

 黄县俭家区粮库柴草日记

 此组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

 乳山县冯家区南刘伶庄村征收秋季公粮减免表

 革命烈士及军属登记表

 此组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王景文捐赠。

 1942年至1944年,根据地党政军机关支粮用粮秣证现存烟台市档案馆,由龙口市红色文化办公室捐赠。“粮秣证”是抗战时期,八路军各机关行驻各村领取粮秣时开具的票据。龙口红色文化办公室捐赠的这些粮秣证均用旧时草纸油印,整个票面由表格区分成不同的区域,右半部分为粮秣明细,有“领粮机关、粮秣名称、斤数”三项,其中所填写的领粮机关有军分区、武委会、秘书处、供给处等,粮秣名称有苞米、大豆、小米、小麦、松榛等。左半部分盖有“胶东北海区黄县第二粮站”的红色印鉴,所填写的付粮单位为石良镇慕院夼村。

 1945年 6月,程郭镇高郭庄村公所粮秣账

 现存莱州市红色文化办公室。